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學校與部門鑒訂安全責任書制度
ID:7293 2021-09-01 1 1.00元 1頁 1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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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學校與部門鑒訂安全責任書制度  根據(jù)國家有關部門、市教委和區(qū)教育局關于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指標要求,進一步加強我校的校園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特制訂學校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學校與各部門鑒定安全責任書制度如下:  1、原則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四周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項會議。由學校分管安全領導組織召集。記錄完整。  2、學校在校組長、行政及校務委員會會議上經(jīng)常性提醒督促學校各部門進行安全防范,布置落實上級和學校相關安全工作?!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采取逐級鑒訂的形式。每學年初,學校安全工作責任人與學校安全分管領導鑒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學校安全工作分管領導與學校后勤負責人及各年級組長鑒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后勤負責人與學校食堂負責人和門衛(wèi)負責人鑒訂責任書;年級組長與各班主任鑒訂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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